受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名称:乐昌市廊田镇马屋村电子厂5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3. 招标内容:本项目规划利用停产电子厂屋顶面积5000㎡进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利用村委会的房屋作为办公室用,不用再建房屋建筑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光伏发电设备设施。项目装机容量500KW。

4. 完工期:合同签订后,暂定90日历天,需保证在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和并网发电。

5.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供应商必须具备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报价人须是光伏设备的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光伏设备制造厂家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有至少1个类似工程施工项目工程经验,且不能同时兼任其他项目。

6.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1)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7年 9 月 14 日至2017年 9 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9 月 14 日至2017年 9 月 20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 10 月 9 日 下午15:00。

7.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④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⑤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业绩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报名时除资质证书外其他资料需原件核查)。

8.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9.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建设工程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河北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工程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www.jsgccg.com

联系人:陈先生 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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