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工安全作业指导书范本「施工作业指导书」
1、 上班前的准备工作:
1) 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2) 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3)电气设备的装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规范》(JGJ 46—2005)(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
2、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2) 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3) 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4)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必须实施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3、作业中的注意事项:
1) 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2) 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3)现场局部照明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工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4)照明路线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5)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4、作业中遇到问题时:
1)作业中如发现工程进度较快,而安全防护设施未及时到位,应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汇报,确保作业安全。
2)作业过程中如遇到工伤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找人汇报。同时,抢救和帮助伤员脱离险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