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农民工全部就业于二产三产

无一人就业于一产,主因是职业技能单一和择业意识不足

水母网10月31日讯(YMG记者 徐睿 通讯员 陈颖)农民工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对农民工群体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以及工作生活条件在不断改善。近期,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通过监测调查发现,今年三季度,烟台农民工收入水平稳步增长,农民工权益保护意识逐渐提高。

本次农民工监测调查,共涉及四区二市的28个调查小区,期内住户常住成员数755人,农民工人数199人,其中本地非农务工92人,本地非农自营39人,在外劳动力6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本地务工劳动力人数略有下降,本地非农自营和在外劳动力保持稳定。

调查发现,烟台农民工就业的显著特点是产业行业相对集中。调查资料显示,无论本地农民工还是外出农民工,就业的职业与行业都比较集中。从产业来看,46.1%的人从事第二产业,53.9%的人从事第三产业,没有人从事第一产业;从行业来看,主要集中在二产的制造业和三产的居民服务业,分别占比34.4%和14.4%。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工作人员分析,产生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农民工职业技能的单一和择业意识的不足,因此禁锢了他们就业的宽度和广度。

对农民工来说,一大利好消息是他们的收入在平稳增长。今年三季度,烟台本地农民工平均日工资99.4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3元,增长9.3%;外出农民工平均日工资114.5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7元,增长4.5%。从调查数据来看,今年的农民工收入水平是一直呈增长态势的,这对于改善农民工生活水平、提高务工积极性是有积极作用的。

根据调查资料显示,今年三季度烟台农民工外出就业减少。外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比重为28.1%,比去年同期减少4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比重从去年同期的70.5%降为69.5%,比去年同期增加1个百分点。此外,在烟台市外出农民工中,基本以就近转移为主,早出晚归是最常见的模式。46.1%的农民工在本县域之内务工,48.5%在县外省内务工,只有5.4%的农民工选择了省外务工。

烟台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意识逐渐提升。根据调查资料显示,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率从去年的51.2%增加到53.9%,没有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例从去年的32.5%减少到28.3%。虽然劳动合同签订率增速比较缓慢,但是能看到农民工对于权益保障方面的认识是在不断提高的。

针对目前烟台农民工就业情况,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建议,促进农民工在城镇稳定就业,合理稳定地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继续把扩大农民非农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农民工生活生产环境,建立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进一步完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作用,构建政府培训组织机构———企业空间培训机构———社会综合培训机构三位一体的多元化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另外,还要加大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