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局丨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以“自(专)用为主 公用为辅”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虢灿 胡锐 实习生 程韫玉 视频 虢灿
充电桩为何难以“安家”?车主们提及最多的是小区配套设施落后及物业公司不作为。
为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11月30日,湖南省发改委印发《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办法自公布后30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将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以住宅小区、办公场所自(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充电设施为辅的城市充电服务网络和沿高速公路的城际快速充电服务网络,简言之,就是“自(专)用为主、公用为辅”,鼓励私家车主自建充电桩。
(3月18日,长沙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停车场内已建不少充电桩。记者 虢灿 摄)
【新规】
鼓励私家车主自建充电桩
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省发改委2021年11月30日印发《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新政从建设、运营、服务、奖补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进一步为充电桩的建设和管理扫清了障碍,打消了广大电动汽车消费者的顾虑。
根据新政,“自(专)用为主,公用为辅”是我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这意味着私家车自用充电桩将是未来我省充电系统的主流。换句话说,就是鼓励私家车主自建充电桩。
《办法》中称的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主要分三类,一是个人自有或者租期在一年以上的固定停车位的自用充电桩;二是相关单位等专属停车场及公交、客运等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三是公用充电设施,包括了社会停车场、加油站等区域公用的充电设施。
在新建住宅小区或具备电力增容条件的老旧小区建设以慢充为主的自(专)用充电设施;在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建设快慢结合的专用充电设施;在商场、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及具备停车条件的可利用场地,建设以快充为主的公用充电设施。
《办法》规定,个人自有车库、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住宅小区租期一年以上的固定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支持和配合。充电设施的安装场所选址和安装设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同意标准,符合规划、建设、环保、供电、消防和防雷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服务】
居民如何在小区车位内安装自用充电桩
记者了解到,个人安装自用充电桩大致流程可分物业同意、安装电表、安装充电桩三步。
第一步,在小区物业公司填写《登记证明》,并获得物业同意、盖章。
第二步,到家附近的国家电网营业厅,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工作人员将会上门勘察,并安装电表。一般需要申请人提供以下资料:用电申请表、客户有效身份证明、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物业出具同意使用充换电设施及外线接入施工的证明材料、充电桩技术参数材料(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供电公司需要的其他材料,具体以营业厅办理为准)。
第三步,安装充电桩。目前在购置新车时,厂家普遍会免费赠送并提供免费安装充电桩服务,若需车主自己安装,则应选择一家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团队安装。
【提醒】
个人安装充电桩
不需要消防部门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安装两个以下自用充电桩只需要向物业、电力公司提出申请、准备材料,按程序安装,并不需要消防部门审批。
新能源车电池起火原因大致可分为充电起火、行驶中自燃、碰撞起火、静置起火等情况。电池故障或充电桩不合规,会导致汽车自燃,所以一定要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充电桩。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方微博@中国消防,2021年全年,新能源汽车火灾共发生约3000余起,新能源车的火灾风险总体高于传统汽车。
消防部门提醒,车辆要定期维护保养,尤其及时做好对动力电池的检测以及线路的检查,提前排查安全隐患,降低起火的发生率。养成良好的充电习惯,不要长时间充电和飞线充电,避免高温起火。过度充电、过度放电和充电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都会缩短电池的寿命。合理充电、放电,有利于“活化”电池,提升使用寿命。
高温暴晒后不可立即充电。长时间暴晒后,电源箱温度攀升,导致电池温度上升,立刻充电,会加速车内线路老化、损坏。雷雨天不可充电。下雨伴随打雷时也不要充电,以免雷击,引发燃烧事故。
车辆充电时人员最好不要在车内停留。充电过程中,存在高电压、高电流等危险因素,虽发生意外的概率很低,但要以防万一。充电时不建议开车内空调。充电时开空调,会加大电池内部的电荷负载,加快动力电池组的电池衰减,降低电池使用寿命。
此外,车辆谨慎改装,安全施工,避免短路起火。驾驶员安全驾驶,避免交通事故引发车辆碰撞起火甚至爆炸。
保障
对物业的故意刁难提出解决办法
根据《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根据“自(专)用为主、公用为辅”的原则,鼓励私家车主自建充电桩。如何保障这一主流原则?
“居民个人自用两个及以下充电桩,可直接向供电部门申请报装。”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居民不仅能在自购车位上安装自用充电桩,也能在住宅小区租赁期一年以上的固定车位上安装,且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物业服务企业不予配合的,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予以处理,“新政对物业的故意刁难提出了解决办法。”
此外,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场(位)及个人自有车库、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审批部门不得随意增加报装申请资料,不得无故不受理办电申请;低压项目,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无故延期的,能源监管部门和各级发改(能源)部门可对电网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和追责。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政策,接网工程不得收取接网费用,配套新建或改建配电网工程履行核准程序后,相应资产全额纳入电网企业有效资产,成本据实计入电网输配电价准许成本。
在公共充电桩的管理上,新规明确充电运营企业须严格按照核定价格收费,还能支持多种支付方式。“鼓励运营企业购买安全责任保险,并承担充电设施维修更新养护及侵害第三者权益责任。”行业专家表示。
新规还鼓励整车、充电设施运营服务、出行服务等企业开展合作,促进充电服务专业化发展,通过众筹、电力市场、车位经营、车辆租赁、广告服务、大数据应用、新能源汽车充放电等多种方式增加运营收入。探索出租车、租赁车等特定领域电动汽车换电模式。
[责编:陈舒仪]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