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甸产业园入选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阳宗海管委会供图

本报讯 记者殷雷报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在各地推荐报送和第三方机构评估论证的基础上,确定黑龙江富拉尔基经济开发区金属新材料产业园等79个项目,作为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至此,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扩围至459家。

79个项目中云南有11个。其中昆明市两个、滇中新区两个,分别是昆明市宜良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昆明市七甸产业园110千伏增量配电业务试点;云南滇中新区草铺工业园区天安化工增量配电业务试点、云南滇中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其余7个分别是玉溪市高新区龙泉片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曲靖市沾益区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大理州祥云县洱海保护产业转移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子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楚雄州楚雄市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昭通市昭阳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大理州剑川县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通知》明确,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应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项目业主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列入第五批试点的全部项目都要结合相关电价政策和当地输配电价情况,认真开展经济性评估。项目业主要强化自担风险意识,在投资建设和后期运营中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健全完善通报约谈、挂牌督办机制,对工作进展成效显著的地区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滞后、试点推进成效较差的地区通报约谈,对典型项目适时确定为直接联系项目挂牌督办。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还将健全完善事中事后评估、动态调整机制,采取第三方评估和自评估等方式,对前四批试点项目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调整退出不再适合继续开展试点的项目。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开展第二轮输配电价核定工作,2021-2022年各省级电网、区域电网输配电价即将出台,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可以根据出台后电价开展经济性评价和风险评估之后再行启动。

增量配电网原则上是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区域电网。通俗一点讲,增量配电网改革,就是要在增量配电网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全新的电网公司,这些公司将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同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等传统电网企业一同参与配电和售电市场竞争。由于传统电网企业曾占据几乎全部市场份额,所以增量配电网公司的成立,也意味着电力市场格局的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