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27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1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提到这些重点:

➤加快推进重点企业上市,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责任目标:直接融资120亿元,争取1家企业上报交易所。

➤深入推进普惠金融建设,加快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积极引进银行、保险、证券、私募股权投资等机构。

责任目标:各县(市)普惠金融“一中心三体系”基本建立,各金融机构均开发有普惠性的金融产品,至少引进1家金融机构。

➤加强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深化农信社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支持平顶山银行创新发展、做大做强。

责任目标:完成鹰城农商行改制,平顶山银行年内新增存款和贷款均超过全市金融机构平均水平。

➤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应收账款、存货、订单等质押融资力度,重点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比重。

责任目标:力争新设1家融资担保公司或在平顶山市原有融资担保公司基础上组建中原再担保集团平顶山担保中心,推动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比重持续提升。

➤支持骨干企业组建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及产业创新联盟,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链创新整体效能。

责任目标:组织平高集团、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技术创新中心。

➤大力推进焦唐高速、叶鲁高速、郑南高速、周平高速、鲁山机场等项目建设,加快北环路升级改造及西延、大西环、平鲁快速通道、许南路东移、沙河复航等项目建设。做好大南环、东平郏路改造等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目标:全年完成投资52亿元。焦唐高速、叶鲁高速、焦平高速开工建设,大西环建成通车,北环路升级改造及西延主体工程完工,平鲁快速通道、许南路东移完成40%,大南环、东平郏路等项目完成前期工作,鲁山机场完成预可研批复,沙河复航2021年年底前全面通航。

➤积极推进呼南高铁平顶山段、平漯周高铁等项目。

责任目标:呼南高铁平顶山段、平漯周高铁等项目实质性开工。

全文如下: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1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在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张雷明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对2021年政府工作进行了科学谋划和系统安排,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实质、联系实际、强化实干,全面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摘要分解,并明确了责任目标和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主要措施,并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落实方案报送市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市政府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落实情况,确保2021年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一、充分挖掘需求潜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1.加快健康、养老、育幼、体育、家政、商贸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推动传统消费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责任目标:实施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化改造项目3个。评选家政业品牌3个。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免费检测5000人次。举办“舞钢国际环湖马拉松赛”。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合格单位。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

2.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培育壮大网络零售、在线教育、远程诊疗等新型消费,鼓励发展夜经济、首店经济、小店经济等消费新业态。

责任目标:支持新华区名门天街特色商业街申报全国小店经济试点地区,开展“鹰有尽有”网上年货节,开通“年夜饭到家服务”。推进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智慧化升级改造,建设数字化医院。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3.完善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家电更新等政策,促进大宗商品消费。

责任目标:新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数量不低于2000辆。举办1—2次大宗商品消费促销活动。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4.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做好土地收储、标准厂房建设、手续报批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356个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紧扣国家、省重大战略,加强研究论证,充实完善“千项万亿”项目库,提高项目储备总量和质量。

责任目标:新开工138个项目,建成88个项目,完成投资10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发挥财政性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多渠道吸引社会资本。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责任目标: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上报2批专项债券项目。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让利政策。

责任目标: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做好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7.深化企业服务活动,大力开展产销、银企、用工、产学研对接,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责任目标:每季度筹备召开与平煤神马集团联席会议,开展4项对接活动。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8.加快推进重点企业上市,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责任目标:直接融资120亿元,争取1家企业上报交易所。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平顶山银保监分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

9.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应收账款、存货、订单等质押融资力度,重点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比重。

责任目标:力争新设1家融资担保公司或在我市原有融资担保公司基础上组建中原再担保集团平顶山担保中心,推动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比重持续提升。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配合单位:平顶山银保监分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

10.严格防控地方债务风险,密切关注县级财政运行情况,切实保障“三保”支出。

责任目标:完成2021年度隐性债务化解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按月对未来3个月工资支付保障情况进行风险评估。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1.抓好金融风险防控,稳妥化解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有序推进问题楼盘化解,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互联网金融等活动。着力应对疫情衍生出的各类风险,防止风险向其他领域传导蔓延。

责任目标:完成15个疑难复杂问题楼盘破产重整方案并进入实施阶段,非法集资陈案销案25起,完成年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考核。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平顶山银保监分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

二、全面加强创新驱动,塑造发展新优势

12.积极对接创新优势区域,深化与知名高校院所合作,开展创新资源共享、科技联合攻关和科技成果协同转化。

责任目标:新增省级创新平台10个以上、科技创新共同体2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深入实施“鹰城英才计划”,大力引进创新型人才,完善柔性引才机制,鼓励各地在人才管理、引进培养、评价激励等方面拉高标杆、敢于创新,以贡献为导向,在荣誉称号、科研经费、住房保障、子女就学就业等方面出台更有吸引力的激励措施。

责任目标:完善“鹰城英才”分类认定政策,开展“鹰城英才”分类认定,完成158套人才公寓装修,发放引进人才购房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14.强化高新区龙头带动作用,放大政策辐射效应,加快打造“一区多园”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体系。

责任目标:建立“一区多园”联动发展工作机制,制定考核评价方案。组建创新平台联盟,搭建产供需平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20家、专利400件、市级以上研发平台5个。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15.实施培育创新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优化首席科技服务员、科技特派员、孵化培育、政策培训、企业认定等服务。

责任目标: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310家以上,推荐30家以上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省创新型企业10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6.支持骨干企业组建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及产业创新联盟,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链创新整体效能。

责任目标:组织平高集团、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技术创新中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7.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孵化载体。

责任目标:推荐3—5家企业申报省级双创载体备案,认定3—5个市级双创载体。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8.落实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扶持政策,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探索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等制度。

责任目标:对2020年50家企业进行研发财政补助,征集市“揭榜挂帅”制项目1—5个,申报省重大科技专项2—3个。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19.加快科研院所改革,赋予科研人员更大人财物支配权。

责任目标:出台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0.深化科技成果评价和所有权改革,引育一批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加快推进市科技大市场等平台建设。

责任目标:柔性引进人才团队2个和紧缺型人才团队1个,完成技术成果落地转化5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超过30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积极创建知识产权示范市。

责任目标:出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1亿元,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3.6件。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效益

22.加快中国尼龙城建设,巩固上游基础原料供应保障能力,拓展下游尼龙织造、工程塑料、聚氨酯等产业集群,抓好尼龙产业氢氨、20万吨己二腈、4×35万千瓦大型热电联产、尼龙织造产业园等项目建设。

责任目标:尼龙产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左右。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叶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3.加快电气装备产业发展,强化高压、特高压产品研发制造,拓展中低压智能制造领域,抓好智能电气产业园、高低压电气产业园、中低压电气产业园等项目建设。

责任目标:河南巨高智能电气产业园4栋标准化厂房投入使用,再引进3—4家企业入驻。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郏县政府、鲁山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平高集团

24.加快特钢不锈钢产业发展,完善产品链条,提升研发能力和精深加工水平,抓好翔隆不锈钢产业园等项目建设。

责任目标:不锈钢产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舞钢市政府、宝丰县政府

25.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依托本地骨干企业,引进头部企业,积极研制生产化学创新药、生物制药等产品,抓好真实医药产业园、双鹤华利药业迁建、蔚源公司年产8500吨药物中间体等项目建设。

责任目标:出台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制定生物医药产业“四个清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6.大力发展新能源及储能产业,加强与隆基集团、宁德时代等企业合作,加快关键技术研发攻关,抓好年产3000万套光伏组件、年产6吉瓦方型锂离子电池、抽水蓄能电站、氢能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

责任目标: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审查,方型锂离子电池项目工程开始施工,3000万套光伏组件项目竣工。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7.加速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依托平煤机、跃薪公司、世邦集团等龙头企业,完善上下游配套,提升关键基础件供应能力,积极研制生产智慧矿山装备、一体化矿山机械等产品,抓好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智能机械产业园等项目建设。

责任目标:申报国家、河南省首台(套)产品认定和十大标志性产品认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8.积极发展数字产业,加强与知名信息技术企业合作,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新一代通信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化拓展5G应用场景,抓好电动智慧无人矿山、东方生态智慧城、市大数据运营管理中心等项目建设。

责任目标:完成数字经济“十四五”规划编制,培育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互联网和软件业经济运行指标。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29.深入推进煤焦化工、盐化工等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绿色提质发展,抓好煤焦化产业园、碳素产业园、40万吨聚碳酸酯等项目建设。

责任目标:煤焦化产业园区开工5个项目,竣工2个项目;碳素产业园区开工1个项目,竣工2个项目;聚碳酸酯项目2021年年底前投料试车;建成40万吨聚碳酸酯一期工程。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0.大力发展新型建材,支持骨干企业布局建设一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

责任目标:对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平顶山瑞平石龙水泥有限公司和河南大地水泥有限公司实施绿色化改造,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和绿色矿山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1.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水平。

责任目标:2021年新建绿色建筑占比60%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2.持续推进以智能制造为引领的三大改造,再培育发展一批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智能化示范园区。

责任目标:创建市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5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33.加快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装备更新、产品换代、产业提升。

责任目标:平煤神马集团坑口电厂、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退城进园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完成省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4.发挥现代综合交通体系优势,积极引进知名物流企业,加快推进国际物流产业新城、泰顺达电商仓储物流园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和城市绿色配送,提升冷链、快递、大宗商品等特色物流竞争优势。

责任目标:积极引进知名物流企业3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35.深入推进普惠金融建设,加快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积极引进银行、保险、证券、私募股权投资等机构。

责任目标:各县(市)普惠金融“一中心三体系”基本建立,各金融机构均开发有普惠性的金融产品,至少引进1家金融机构。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平顶山银保监分局

36.探索建立覆盖全产业链条的科研孵化园区,完善创业扶持、知识产权、市场推广等服务功能。

责任目标:申报培育3—5个省级科研孵化平台载体。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37.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提升研发设计、咨询评估、法律服务、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水平。

责任目标:申报第二批“两业”融合试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四、纵深推进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能

38.扎实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做强做优国有资本。

责任目标:出台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9.继续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加快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化改革,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

责任目标:出台投资管理办法,完善在线平台与省政务服务网和有关部门审批系统的互联互通,全面推行工程项目分级分类管理、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和全流程在线审批。出台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实施方案、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配套措施。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0.加强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深化农信社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支持平顶山银行创新发展、做大做强。

责任目标:完成鹰城农商行改制,平顶山银行年内新增存款和贷款均超过全市金融机构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配合单位:平顶山银保监分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

41.深度对接长江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中原城市群等战略,进一步完善“四张图谱”、推进“四个拜访”,着力引进一批战略性、龙头型项目。

责任目标:引进省外资金520亿元,引进外资5.7亿美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2.落实市县领导分包、重点项目直通车、联审联批协调等制度,切实提高项目合同履约率、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

责任目标:建立市县两级领导联系服务机制,完成联审联批任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43.健全外商投资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监管体系,完善“三外”企业首席服务官等制度。

责任目标:从企业委托服务向“管家式”“保姆式”服务转变,全方位受理解决投资者诉求。协调解决真实医药、华润风电(舞钢)、鲁山润电风能等重点项目推进难题。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4.加快海关技术中心、综合保税物流中心等平台建设,培育壮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责任目标:完成综合保税物流中心分值评估工作,完成海关技术中心综合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外贸进出口增长3%。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平顶山海关,高新区管委会

45.落实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正负面清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关心民营企业发展和民营企业家成长的良好氛围。

责任目标:出台相关支持政策。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商联

46.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重复、变相和违规审批,广泛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提升监管水平;加快政府系统数据联通归集共享,优化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一证通办”“掌上可办”。

责任目标:完成“一证通办”事项300项以上,市本级所有特色服务事项全部接入“豫事办”,完成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办法意见征求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7.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政府带头重信践诺,引导市场主体恪守契约精神。

责任目标:完成全市失信约束措施清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8.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寻标对标创标”活动和重点领域提升行动,深入开展营商环境评价,重点考核政府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整体水平。

责任目标:提升我市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位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发展支撑能力

49.大力推进尼龙城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

责任目标:完成一期工程投资25290万元,二期工程争取纳入国家推进运输结构调整2021—2022年重点项目。

责任单位:平煤神马集团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叶县政府、卫东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0.大力推进焦唐高速、叶鲁高速、郑南高速、周平高速、鲁山机场等项目建设,加快北环路升级改造及西延、大西环、平鲁快速通道、许南路东移、沙河复航等项目建设。做好大南环、东平郏路改造等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目标:全年完成投资52亿元。焦唐高速、叶鲁高速、焦平高速开工建设,大西环建成通车,北环路升级改造及西延主体工程完工,平鲁快速通道、许南路东移完成40%,大南环、东平郏路等项目完成前期工作,鲁山机场完成预可研批复,沙河复航2021年年底前全面通航。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1.积极推进呼南高铁平顶山段、平漯周高铁等项目。

责任目标:呼南高铁平顶山段、平漯周高铁等项目实质性开工。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2.推进东部客运枢纽站建设。

责任目标:2021年3月底前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卫东区政府

53.加快实施全域生态水系规划,深入开展“四水同治”,全力推进城区南水北调供水配套、昭平台水库扩容、祥云河水系连通、引燕山水库水入尼龙城、北部山区生态修复引水、沙河治理及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

责任目标:城区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建成并通水运行,完成昭平台水库扩容项目立项相关要件,开工建设引燕山水库水入尼龙城工程;完成沙河治理滨河道路7.2公里、堤防6.5公里、景观绿化工程3处;制定祥云河工程前期工作及北部山区生态修复引水工程建设方案。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4.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立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充分利用南水北调水的多水源供水系统。

责任目标:完成地下水超采治理规划编制,申报南水北调用水计划。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55.加快推进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完善重点区域防洪体系。

责任目标:投资3500万元,完成澎河、荡泽河、滚河河道治理主体工程。完成田岗水库水毁工程修复。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

56.加快推进墨公变电站、迎宾变电站、尼龙城增量配电网等项目建设,做好220千伏中心变电站、凤凰变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增强全域电网供电能力。

责任目标:迎宾变电站等4座市区变电站实质性开工,完成墨公变电站建设。完成凤凰变电站、220千伏中心变电站选址。

责任单位:平顶山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7.加强主干热网建设和互联互通,积极推进老城区供热管网汽改水、新老城区管网互联等工程,实现区域多源联供、产城联供。

责任目标:投资1.17亿元,推进老城区供热管网汽改水工程,新建供热管网18公里。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区政府(管委会),平顶山热力集团

58.加强天然气区域管网互联互通,保障天然气供应。

责任目标:投资3000万元,建设天然气管网51.4公里。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59.加快5G基站建设,力争5G基站数量达到3750个、5G用户突破128万户。

责任目标:5G基站数量达到3750个,5G用户突破128万户。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0.积极推进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目标:完成大数据运营管理中心、统一中枢平台、智慧交通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61.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责任目标: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650万亩以上。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62.加大水利、农机、气象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

责任目标:新建高标准农田22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63.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应用转化,抓好良种繁育推广示范,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责任目标:申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个、省级星创天地3—5个,建设市级农业科技园区1—2个、市级星创天地5—6个。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

64.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

责任目标:建立健全病虫监测基点20个,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5.继续抓好生猪生产恢复,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

责任目标:2021年年底生猪存栏量达到250万头,出栏量达到280万头。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6.持续实施“循环农业+品牌农业+协同农业”发展战略,全域推进国家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建设,巩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成果。

责任目标:叶县、鲁山县、宝丰县、郏县通过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验收。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7.加快推进“一村一品”“一县一业”。持续推进绿色养殖、绿色种植等发展计划。

责任目标:申报1—2个村镇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3%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6%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8.加快发展农村电商。

责任目标:新增30个“两品一标”产品。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69.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抓好郏县红牛、汝州“三粉”、舞钢肉鸽等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

责任目标:创建4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0.推进牧原生猪、伊利奶牛、创大面业、农业主题公园等项目建设。

责任目标:建立辐射全省的生猪交易平台,创大面业粮食加工生产挂面基地投产运行,开工建设伊利奶牛项目。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1.大力发展“三林”经济,围绕养殖、富硒粮果、食用菌、中药材等产业,抓好西部浅山区复合型产业示范带建设。

责任目标:完成花卉苗木面积1250亩、特色林果种植面积1.34万亩、林下养殖面积40万亩。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2.落实五年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责任目标:根据国家、省乡村振兴有关政策,制定出台市级落实政策。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石龙区政府

73.推动扶贫产业提档升级,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

责任目标:争取产业类项目达到扶贫产业项目库的50%以上。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4.统筹推进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实现乡(镇)规划委员会全覆盖。

责任目标:实现全市乡(镇)规划委员会全覆盖,2021年年底前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成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5.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开展清路、清河、清田“三清”行动,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庄亮化绿化美化等工作。

责任目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3%,新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7万户,完成乡村绿化任务0.58万亩,建设森林特色小镇2个、森林乡村85个。每月进行1次“清河行动”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

76.加强农村电网、通讯网络、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300公里以上。

责任目标:实施13处水厂新建或改扩建,叶县、舞钢市饮用水地表化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70%以上。新改建农村公路300公里。农村电网基础设施投资3亿元以上,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平顶山供电公司

77.深化拓展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三块地”改革。

责任目标:出台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完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低于5%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启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指导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宝丰县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78.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

责任目标: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居)委会事务分离。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9.加快推进集体经济发展三年提升行动,培育发展一批规模适度、管理有方、经营有效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责任目标:新增农民合作社10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七、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80.全面编制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快县域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启动全域生态修复、绿色矿业发展、矿产资源等专项规划编制,加快形成全域“一张底图”“一个平台”。

责任目标: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上报,完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评审和备案工作,完成绿色矿业发展、矿产资源等专项规划编制。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81.大力推进老城区功能疏解和改造提升,加快完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功能。

责任目标:完成市区27个道路交叉口改造,湛河区城乡路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紫金山路、福文路、祥云路东延、滍阳路、菊香路、夏耘路完工,加快完成和顺路东延拆迁和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湛河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2.有序推进高铁片区、焦店片区、东部物流片区等重点区域开发。

责任目标:完成郑万高铁平顶山西站东广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焦店片区计划投资金额20.16亿元,开工17个项目,完工7个项目。国际物流产业园计划投资7.1亿元,开工6个项目,完工2个项目。

责任单位:宝丰县政府、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

83.加强中心城区东部、南部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高新区、湛河新区、昆北新城、中国尼龙城功能互补、产业融合。

责任目标:完成科技路湛河桥、神马路湛河桥、湛南规划七路、轻工路东延等工程。完成亚兴路南延、南二环等市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卫东区政府、叶县政府、湛河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84.持续推进城市体检,强化城市“双修”,建设安全、整洁、有序、智能的城市。

责任目标:编制城市体检报告。开工城市“双修”道路挖掘项目280个,提升窨井设施3000座。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5.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推进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加快重点区域智慧停车、智慧充电设施建设,加强市政管网、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责任目标:完成智慧城管系统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文件及招标程序。重点区域公共商业类停车场全部实现联网,完成路边路内停车场特许经营权招标。完成市政管网改造11项、积水点改造4.1公里、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雨污分流改造14.7公里。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以上。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6.加快“四馆一中心”、平煤神马集团创新基地、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市中医医院新城区分院、市一高迁建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责任目标:“四馆一中心” 中市党史馆、市方志馆、市档案馆封顶,市科技馆1#、2#区域封顶,市老年活动中心竣工。平煤神马集团研发中心和共享中心主体完成。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工程完工,市中医医院新城区分院工程完工,市一高迁建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城投中心、平煤神马集团

87.滚动实施打通断头路计划,抓好龙翔大道西延、矿工路东延、科技路北延等项目建设。

责任目标:科技路湛河桥、神马路湛河桥工程基本完工,矿工路东延工程完成30%,园林路西延、湛南规划七路、稻香路北延、轻工路延伸、城乡路、沁园东路、东环路南延等工程全面完工,龙翔大道西延全线通车,加快推进科技路北延施工。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8.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落实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长租房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目标:基本建成2.8万套保障房,完成租赁补贴390户。平顶山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89.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全面完成136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推动258个新纳入计划老旧小区开工建设。

责任目标:全部完成纳入2020年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完成纳入2021年改造计划任务14617户。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90.深入开展产业集聚区晋星升级行动和“百园增效”行动,培育一批特色产业集群。

责任目标:出台我市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办法。摸清产业集聚区存量低效用地底数,完成区域评估和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妥善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91.制定出台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建设一批具有区域差异性、形态多样性的特色小镇。

责任目标:将特色小镇建设纳入我市“十四五”规划,摸排特色小镇建设现状及需求,制定促进特色小镇发展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92.大力支持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发展壮大“回归经济”。

责任目标: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1万人,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1500人次,返乡农民工创业辅导5400人次。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3.健全县域经济工作推进机制,深化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创建,推动县域发展取得新成效。

责任目标:申报县域治理“三起来”省级示范县(市),组织参加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观摩活动。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面绿色转型

94.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抓好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管控等治标工作。

责任目标: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对列入重污染天气管控清单的1394家企业进行管控。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95.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深入实施“河长+检察长”制,巩固提升河湖“清四乱”成效,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雨污分流建设和污水处理能力建设,确保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责任目标:全面建立“河长+检察长”制组织体系、协作机制,出台“河长+检察长”制方案,开展联合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96.强化土壤重金属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危险物、医疗废物等收集处理,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责任目标:制定实施年度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方案和农药零增长行动方案。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

97.推进清洁生产,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再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

责任目标:创建1—2家绿色工厂。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98.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发展环保装备、固废垃圾资源化利用等产业,抓好静脉产业园、环保包装产业园等建设。

责任目标:制定循环经济发展方案,叶县、宝丰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发挥效应,鲁山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生物质发电项目2021年上半年投产运行。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9.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强化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减排,建立健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机制。

责任目标:制定实施2021年度节能减煤工作方案,组织7家发电企业参加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推进用能权初始分配和市场化交易。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100.大力开展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全面推行林长制,抓好山区生态林、农田防护林、生态廊道、国家储备林建设等重点工作。

责任目标:完成造林8.7万亩,完成储备林建设8.63万亩。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01.统筹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推行自然资源管理“一网两长”制,深入开展巡河巡山巡矿行动,抓好北部山体、露天矿山、工矿废弃地等生态修复,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0平方公里。

责任目标:出台“一网两长”制实施方案,完成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白龟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修复样点工程建设,争取平顶山市2021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获得批准。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九、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102.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落实人物同防、闭环管理,加强农贸海鲜市场、进口商品、冷链物流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管控,强化重点人群排查管理和“应检尽检”,认真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坚决切断疫情输入途径、消除疫情传播隐患。完善疫情应急管理体系和防控救治体系,推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质升级,筑牢疫情防控坚实防线。精准科学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引导人员有序合理流动,严控大型集会活动,抓好村庄和社区防控,减少人员集聚,最大程度减少传播风险。

责任目标:加强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平返平人员的排查和管理,中高风险地区来平返平人员的管理率、核酸检测率达到100%。对冷链食品及外包装、冷链食品经营场所外环境、从业人员的核酸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03.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和基层成长计划,支持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多渠道灵活就业。

责任目标: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07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残联

104.持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落实好援企稳岗政策,稳定就业岗位。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监察,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攻坚行动,持续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

责任目标:完成各类培训12万人。为困难家庭大学生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400个。对认定为就业援助困难家庭,实施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打造1家省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援企稳岗政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全民参保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5.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责任目标: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方案、大病补充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整合实施意见,完成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调整工作。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106.健全县、乡、村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加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福利院建设。

责任目标: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2021年年底前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完工。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07.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责任目标:特定条件下一旦启动,20个工作日内足额全部发放到位。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局、国家统计局平顶山调查队

108.推进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

责任目标: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进行普惠性认定,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幼儿园。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09.全面完成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农村两类学校建设规划项目,抓好市一高附中新建、市十五中迁建等项目。加快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网格化管理制度,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

责任目标:建成农村寄宿制学校28所,完成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9个项目,市一高附中新建项目竣工投用,市十五中迁建项目开工建设。创建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省级示范校1所、市级示范校3所,出台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招生比大体相当。出台师德师风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10.增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与知名医疗机构的交流合作,深入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和临床专科能力建设。

责任目标:制定我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方案,启动五大中心建设,实施3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能力建设,提升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7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水平。每家三级医院至少建成1个省内领先、国内有特色的重点专科,县域二级医院至少建成1个市内领先、省内有特色的重点专科。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

111.抓好市传染病医院病房楼、市中心血站迁建、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等项目建设。

责任目标:市传染病医院病房楼投入使用,市中心血站迁建工程完工并验收,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1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考核管理,推进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

责任目标:所有县(市)医共体建设达到国家基本标准,40%县(市)建设达到国家优良标准。建成1—2个全省医共体建设示范县(市),我市争创全省医共体建设示范市。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113.强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水平。

责任目标:投入资金8629万元,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化”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14.全力推进健康鹰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全民健康促进15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责任目标:制定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出台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15.研究出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措施,加快建设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

责任目标:出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持续推进3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累计新增床位220张。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16.强化食品药品全程监管,让群众吃得更放心、用药更安全。

责任目标:制定新冠病毒疫苗专项检查计划和药品飞行检查方案。食品生产企业实施6S管理比例达到90%,小作坊实施6S管理比例达到95%。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17.推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充分挖掘观音、曲艺、陶瓷、魔术、姓氏等文化资源,用好红色文化及工业遗存资源,大力发展研学旅游、智慧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抓好温泉小镇、花瓷小镇、民宿小镇等项目建设。

责任目标:创建1—2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3—5个省级乡村旅游特色村、1—2个省级特色生态旅游示范镇、1—2个省级休闲观光园区。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18.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强化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民呼必应接诉即办工作体系。

责任目标:完成32个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117个社区的社会组织组建任务,建成统一的12345“民呼必应”热线平台和接诉即办机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

119.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沉、资源下移,持续推进小区物业全覆盖和物业管理提质升级,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

责任目标:完成覆盖108个物业管理区域。

责任单位: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

120.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责任目标:制定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1年平顶山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组织开展全市“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做好“宪法宣传周”等专项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21.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

责任目标: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在95%以上。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122.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一村一警一法律顾问”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和暴力恐怖活动。

责任目标:围绕“六建”要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强化大案要案攻坚,力争现行命案发一破一、命案积案破获数达到在册命案积案底数5%以上。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23.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保障体系,强化应急救援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责任目标:完成1次防汛抗旱演练,完成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建设,完成“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编制,完成10家企业应急处置卡推广,修订6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完成2家企业市级应急演练。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12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力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责任目标:制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夏秋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完成市县示范企业双重预防培训。完成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信息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125.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人民防空、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共建等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责任目标:完成创建“河南省双拥模范城”申报工作,完成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建成“双拥一条街”。实质性推动我市“军人主题公园”和“国防教育一条街”建设。

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126.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责任目标:培训民族宗教事务乡村“两员”200人,建设宗教大数据平台,完成全市主要宗教教职人员的联评联审工作,完成354个宗教场所监控设施覆盖及在线填报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

127.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责任目标:给予资源和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28.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权责清单,落实重大民生决策依法听证制度,加强政府立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争议预防化解,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责任目标:开展全市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活动,编制2021年度立法计划。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