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八局 举报「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规则」
近日,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披露,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因“排放生活污水”被通报责令改正。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黔西县凹水河水库工程项目,目前处于建设中。经查,该公司生活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在化粪池设置了一铁管,铁管口设置一阀门,阀门未关闭,有生活污水经铁管排入排水沟。
办公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白色塑料管道排入排水沟。现场未建设有生活污水回用设施,办公区3格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停建,未投入使用。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黔西分局委托贵州锐博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排入排水沟的生活污水进行采样监测。
2022年5月6日,贵州锐博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监测报告,报告编号:GZRB(检)2022005004HJ,报告显示该公司东侧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出口水样中CODCr192mg/L,BOD553.2mg/L,氨氮52.5mg/L,分别超标0.92倍、1.65倍、2.5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根据环评要求,黔西县凹水河水库工程项目建设期间,须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采用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用于洒水降尘浇灌农田,尽量不外排。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黔西县凹水河水库工程项目自2020年9月26日基地投入使用以来,3格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未建成投入运行,未严格按照环评求对建设期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并回用。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规定。
最终,毕节市生态环境局给予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相关处罚:责令该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达标后回用;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对其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监督。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是世界五百强企业——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旗下的骨干企业,是湖南省首家、电建集团唯一拥有国家“三特级”资质的企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