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02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分析论证。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