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按照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的统一要求和总体规划,拟就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常州市经开区东城路88号的土地、所属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收储,公司拟就该事项与办事处签订《企业补偿安置协议》。
本次拆迁事项,公司涉及的拆迁补偿总价款为119,302,029元。
本次土地收储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土地收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办事处根据统一要求和总体规划,拟就公司位于经开区东城路88号的土地、所属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收储。
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议案》,为顺利推进本次拆迁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保障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与相关方进行洽谈并签署有关拆迁合同、协议等文件。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拆迁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也不存在债务重组等情况。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办事处
2、乙方: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拆迁房屋的基本情况:常州市经开区东城路88号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房屋及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常国用(2013)第3186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47,562.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常房权证戚字第00583111号、00583115号、00583117号、00583118号、00583119号、00583121号、00583122号,总建筑面积37,515.06平方米。
4、被拆迁房屋补偿情况:
(1)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费:71,166,140元;
(2)装修及附属设施作价补偿费:3,863,138元;
(3)土地补偿费:10,332,375元;
(4)各类补助、奖励及其他费用:33,940,376元;
合计补偿价款人民币119,302,029元。
5、搬迁期限: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腾空让出全部被拆迁房屋、保持房屋设施完好、交出钥匙,房屋由甲方验收后拆除。搬迁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6、结算:甲乙双方签约后。乙方将被拆迁房屋腾空让房交出钥匙并由甲方验房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
7、权证注销: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相关手续。
8、违约责任及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生效后违约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需在本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腾空让房交出钥匙,逾期每日按签订协议总金额的0.5%。扣除。
(3)乙方腾空交房时,补偿范围内的附属设施如有短少或有未结清水电气等费用,甲方可从补偿金额中扣除相应费用。
(4)乙方房屋如设定了他项权利等限制相关事宜,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
9、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依法提起诉讼。
三、本次土地收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收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土地收储将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土地收储的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土地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