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1月14日发布的欧洲环境署 (EEA) 简报,整个欧盟越来越多地使用可再生电力不仅降低了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压力,还减轻了空气和水污染(颗粒物形成、富营养化和酸化)的压力。更有针对性的行动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促进可再生电力供应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根据欧洲经济区可再生电力简报,到 2018 年,在整个欧盟 (EU),太阳能光伏 (PV)、风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增加已显着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该评估借鉴了为欧洲经济区完成的两份较大的报告,对与 2005 年至 2018 年欧盟电力结构趋势相关的整体环境影响的全球变化进行了详细的生命周期分析,特别是向增加可再生电力份额的转变一代。

对于大多数调查的影响类别,与 2005 年相比,2018 年欧盟成员国内从化石燃料向可再生能源的转变产生了明显的改善。 这是因为化石燃料发电的影响强度明显大于可再生能源。因此,2018 年富营养化、颗粒物形成和酸化的生命周期影响潜力低于 2005 年,而生态毒性和土地占用相关的影响潜力略有增加。

简报还表明,监测和有针对性的行动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这种转变的一些不利影响,尤其是淡水生态毒性和土地占用方面的不利影响。行动应侧重于减少与材料采购和各种供应链(例如太阳能光伏组件和生物质燃料)生产过程相关的影响,同时提高能源和资源效率。随着可再生电力项目的增长,评估其他潜在的权衡,例如影响栖息地和生态系统的权衡,对于控制未来的影响至关重要。

其他主要发现

最新数据显示,2019 年欧盟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份额比 2020 年具有约束力的 20% 目标低不到半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所有发电量的 34%,自 2005 年以来几乎翻了一番,煤炭不再供应欧盟的大部分电力。

尽管如此,化石燃料的总发电量(2019 年占总发电量的 38%)仍高于可再生能源。由于基于燃烧的装置在电力结构中占主导地位,欧盟电力部门占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近四分之一。它仍然是酸化、富营养化和地面臭氧形成的重要来源。全面实施 2030 年国家气候和能源计划将使欧盟能够超额实现其当前的 2030 年气候和可再生能源目标。但是,这样的进展仍然不足以实现到 2030 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更高目标,或实现气候中和到 2050 年。到 2050 年,可再生能源必须增长到 80% 以上才能实现这些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