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击败了IPO的股东诉讼
纽约(路透社) - 联邦上诉法院维护了由在2012年5月之前谴责首席执行官Zuckerberg和其他官员的Facebook股东驳回诉讼,他们在2012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之前欺骗了他们的社会媒体公司的增长前景。
由3-0投票,星期五的第二次上诉法院表示,原告不能占上风,因为他们未能在被涉嫌不当行为时展示他们拥有的Facebook股票,这达到了160亿美元的IPO。
该决定肯定了2013年2月解雇美国区法官罗伯特·曼哈顿的宗旨。
原告的律师没有立即回复评论要求。被告的律师Andrew Clubok拒绝发表评论。
许多诉讼被提交给Facebook,作为加利福尼亚州的Menlo Park,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公司,该公司公布每股38美元,截至2012年9月4日至55美元,其股价下跌至17.55美元。
在星期五决定的情况下,股东声称Facebook应该披露了其内部预测,即移动使用增加可能降低未来收入。
然而,为上诉法院的撰写,纽诺尼斯·雅各布斯表示,由于Facebook在公开前揭示了其披露,股东不能同时拥有其股票,因此无法诉诸董事和承销商。
他写道,“在据称错误的行为的核心之前,”恰当的原告必须在公司中获得他或她的股票。“
在其他被告中,Facebook首席运营官Sheryl Sandberg,Lead Underwriter Morgan Stanley,Goldman Sachs Group Inc和JPMorgan Chase&Co。
这种情况是RE:Facebook Inc首次公开发行衍生诉讼,第2期上诉,第14-632,14-1309,14-145,14-1784和14-1788。
(纽约乔纳森斯通斯皮尔报告;由Chizu Nomiyama和Bernadette Baum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