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专利持有美国创新
美国的创始父亲认为,知识产权如此重要,以至于他们在宪法中给了一个特殊的地方:“促进科学和有用艺术的进步,通过为作者和发明人确保有限的时间来实现各自着作和发现的独家权利。”
美国宪法的破坏并没有错。在几十年或几个世纪的技术进步时,专利确实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目的。然而,在今天的指数推进技术的时代,专利已成为创新的最大抑制因素,并持有美国的回归。保持未来的唯一途径是为竞争对手提供竞争对手;速度到市场和持续的重新感应是至关重要的。专利逆转;他们通过允许技术落后和勒索者来制造创新和减慢创新者来创新和减缓创新者。
加利福尼亚州大学罗宾法尔曼的一份新论文 - 斯坦福法学院的斯坦福法学院和斯坦福法学院的同事马克莱姆利·莱蒙利宣布有疑问可能是关于专利的创新价值。他们分析了现实公司的经验,了解专利许可证的经验,当专利持有人对公司专利声明他们的专利时,专利许可证的实际刺激或技术转让。他们发现几乎没有新的创新导致。当专利被许可时,无论它们是公司,专利巨魔或大学的许可,他们在实现创新方面几乎没有价值。
该研究强调了扩大专利改革努力的重点的必要性。
由于大多数学术研究论文而不是看许可收入和专利申请,因此,费尔德曼和莱蒙利做了一些不寻常的事情:他们在11个不同的行业,包括电脑和电子,半导体,药品,医疗设备,生物技术,生物技术的技术开发公司,通信和能量。他们向专利许可,诉讼以及专利许可证刺激创新或技术转让的频率进行了详细问题。换句话说,由许可的技术提供的价值。
他们了解到,当专利持有人接近公司要求他们获得许可时,即使公司同意这样做,它也很少导致任何新产品或其他创新标志(包括技术转移或人员和合资企业)。大多数公司只是为了通过独立开发的技术而支付自由以继续做他们已经完成的技术。
非练习实体(NPES)是购买专利的公司,以获得其他人的许可费。它们变得臭名昭着,就像一个勒索创新者费用的现代黑手党。对于NPES通常提供的理由是,通过将来自发明人的新技术带给可以实施它的人来说,它们作为高效的中间商。不令人惊讶的是,费尔德曼和莱蒙利证实他们不这样做。他们许可的技术 - 在他们能够勒索公司的许可费用的情况下 - 几乎从未用于任何新的或现有的产品。
如果NPES不作为高效的中间人运作,也许他们通过将钱转移到其思想被拨出的小型发明者来服务,作者假设:专利持有人通过以专利形式发布其思想而恰当地促进了创新而且产品公司简单地从专利的披露中采取了想法。因此,NPE将作为税务收集者运作,以促进向向世界提供这个想法的人进行适当的付款。
费尔德曼和莱蒙利发现这一假设没有坚持。首先,在诸如计算机和电信之类的快速移动技术中发生了许多NPE活动,其中该专利通常是对被告产品很少相似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NPE归咎于该专利涵盖了解决问题的任何方法,即使被告的实施看起来与专利权人的原始想法相似。这些情况下专利披露与被告产品之间的距离使得该公司不可能使产品从专利披露中学到了这个想法。
根据作者,支付 - 真实发明人的假设还假设专利的质量水平和专利披露的充分性,这通常不会被学者和评论员归因于现代专利制度。I.T.的工程师。例如,行业很少读取专利,以便学习新技术。最重要的是,现有证据表明,在旨在抄袭技术的人员外,几乎没有专利诉讼。几乎总是,专利所有者正在起诉独立开发自己技术的其他创新者。
这不仅仅是一个问题的NPE。当许可证请求或诉讼来自生产企业公司和大学时,结果是相同的;专利许可很少导致新产品或技术转让。它对电脑和电子公司的生命科学公司是相同的:该研究表明,许可,以应对专利要求的是根本不提供创新促销功能,无论什么类型的一方发起许可需求。它对大型专利活动的共同理由施加了重大疑问。
即使该研究没有检查公司本身在竞争对手之间发起方法或在竞争对手之间发生的大量交叉许可活动时发生的许可,净效应可能是相同的。
专利在指数技术时代根本没有作用。我们不需要收费道路进行创新,我们需要更快的高速公路。
Vivek Wadhwa是斯坦福大学斯坦福大学公司治理的岩石中心的研究员,在杜克企业家精神和研究商业化中心研究总监,尊敬的奇点大学。他过去的任命包括哈佛法学院,加州大学伯克利和埃默里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