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蔚县供电公司关于已销用户办理结余电费退费的通知
为加强电费账务管理,规范已销户用电客户结余电费退费,保障电费资金安全,维护用电客户权益,自2021年6月起,国网蔚县供电公司开展对已销户但仍有电费余额的用户退费工作,请有办理退费需要的用户携带所需资料前往属地供电所办理。已销户用户的余额明细请长按文末二维码查看。
一、办理退费所需资料
(一)个人用户
1、本人办理:用电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银行卡号、开户行)和银行卡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在提供用电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银行卡号、开户行)和银行卡复印件的基础上,补充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用电人委托授权书。
3、电表户名本人去世或由直系亲属代为办理:需提供关系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银行卡号、开户行)和银行卡复印件。
(二)政企客户
企业客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办理事项、办理人、收款账户信息等,需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对于已注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客户需提供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证明、原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办理委托书、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银行卡号、开户行)和银行卡复印件。
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办理事项、办理人、收款账户信息等,需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款账户名称与用电账户名称不一致时,需要用电人在介绍信中明确说明不一致原因,收款人名称和及收款账户信息,注明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事项和委托范围。
二、退费办理时限
请在2024年8月3日前完成退费工作,逾期将视为放弃结余电费债权,届时供电公司将不再受理相关退费申请。
特此通知。
蔚县供电分公司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