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主席是否准备采取案例逐个净中立方法?
FCC董事长汤姆惠勒周一表示,他将宣布该机构在未来日“在未来几天”的拟议计划“ - 但该计划可能会失望净中立倡导者。
首先,一些背景。当华盛顿联邦上诉法院上个月统治时,FCC没有权力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平等地对待所有流量,它还使该机构成为了解该权威的明确方法,称FCC可以规范这些权限提供商如果改变了它选择分类它们的方式。
根据1996年的电信法,FCC可以决定ISP是否是“电信服务”,它传输信息并处理所有信息,或者“信息服务”,或“信息服务”,或者“信息服务”。电信服务,如有线电话网络,被调节为开放,普通载波,而信息处理器被留下来促进创新。
虽然净交付有线电视公司提供两种服务,但FCC在2002年决定,他们的信息处理(例如,网站)胜过,电缆交付的宽带将被归类为信息服务。(迈克尔鲍威尔当时的FCC董事长,目前是电缆行业的主要长袍家。)
2005年,交付宽带网的任何平台也被归类为信息服务。由于只有电信服务作为公共航空公司,因此互联网可能像有线电视一样,这提出了可能的方法。
许多网络中立倡导者希望FCC将简单地纠正其先前的分类。但这不是惠勒最近一直在发信号通知的。
经济学记者HAL歌手,在上个月的福布斯杂志写作认为,FCC将采用“裁决”妥协:
“在简单的士贝尔中,FCC将允许在宽带提供商和网站之间进行特殊交付安排,但原子能机构将通过投诉过程滥用这种新的自由裁量权。”
在星期一在科罗拉多大学的会议上演讲中,惠勒承认法院表示,“保存开放互联网在FCC的权威内。”然而,他在以前的情况下表明他更喜欢逐个案例的方法。
当然,这提出了所有这些滥用案件的不同可能性,要求对手组织和抱怨,并且所有可能最终在法庭上。